【审核评估应知应会】第六期: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24-05-14 浏览量: 来源: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图片

图片

编者按:我校将于2024年接受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这既是总结办学经验、检验改革成效、巩固改革成果的过程,也是查找存在问题、以持续深化改革补短板、强弱项的良好契机,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起到推动作用。从20241月起,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发布系列推文,带领全校师生一起学习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知识,深入理解和把握审核评估的精髓要义,做到人人关心、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担责,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打造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图片

 




审核评估工作程序

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等六个部分。

一是评估申请高校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包括部省合建高校,下同)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地方高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第一类审核评估参评学校。

二是学校自评。高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在校内公示。《自评报告》应明确学校发展目标、人才培养目标和取得的成效,对存在的问题要分析透彻并达到三分之一篇幅。

三是专家评审。评估专家统一从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中产生,人数为15—21人。原则上,外省(区、市)专家人数不少于评估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组组长由外省(区、市)专家担任。审核评估分两个阶段:一是线上评估,可采取审阅材料、线上访谈、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提出需要入校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形成专家个人线上评估意见;二是实地考察,专家组组长根据线上评估情况,确定5—9位入校评估专家,在2—4天内重点考察线上评估提出的存疑问题。综合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总体情况,制订问题清单,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明确指出高校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免于评估考察,切实减轻高校负担。

四是反馈结论。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审核评估报告》,通过后作为评估结论反馈高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和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教育部每年向社会公布完成审核评估的高校名单,并在完成评估的高校中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发布,做好经验推广、示范引领。

五是限期整改。高校应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制订并提交《整改方案》。评估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原则上,高校需在本校完成审核评估之后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六是督导复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

 

上一条:【审核评估应知应会】第七期: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和特点
下一条:【审核评估应知应会】第五期:新一轮审核评估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