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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作者: | 发布日期:2022-05-13
 

 

为了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在职理论学习,更好地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表率作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队伍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学习组织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学习中心组设组长、学习秘书。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兼任,学习秘书由党委秘书兼任,中心组成员职务变动后,要及时调整、充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

学习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内容和专题,提出学习时间和要求,主持学习研讨活动。学习秘书负责组织起草学习计划,协助落实学习人员及学习安排事项。

三、规范学习制度

(一)加强学习管理。党委理论中心组要根据学院党委要求,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学习内容和实施办法。要加强学习的考勤制度、档案制度、通报制度,经验交流制度和考核制度建设,做到中心组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考勤、有笔记、有体会、有小结。要严格执行学习制度,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亲自抓,做表率,做到时间、内容、人员和组织落实,保证正常的理论学习不受干扰。中心组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学期集中研讨一次。

(二)创新学习方法。中心组学习要同贯彻落实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解决本单位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紧紧围绕学校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认真设计专题,在自学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活动。为提高学习质量,要安排好重点发言,也可组织一些专题讲座。不论采取何种学习形式,都要注重实际效果,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制定个人理论学习计划,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中心组组长要对中心组成员的自学情况进行定期的督促和检查。

四、建立考核机制

采取定期检查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形成规范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提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定期检查中心组成员结合理论学习开展调查研究情况、撰写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等情况,重点考核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具体包括参加学习的出勤率、所做的自学计划和学习笔记、完成的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的数量和质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