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经济管理学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院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内蒙古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组织管理
按照内蒙古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按照内蒙古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三、业务能力考核复试方式及要求
按照内蒙古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业务能力复试由考核小组5位老师负责,单独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分数的平均值,百分制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复试结果的使用和相关事项
按照内蒙古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五、监督和复议
按照内蒙古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六、拟录取
按照内蒙古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由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