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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 | 发布日期:2021-05-21
 

 

 

为做好我院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内蒙古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工作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依照教育部、自治区和学校相关文件,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切实稳妥做好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教授委员会成员参与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招考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学科专业成立由包括报考导师在内的至少5名具有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专家组成的考试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考核。

二、   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及招考方式

普通招考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和导师见《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学科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名额。

初试考试方式为现场考试,复试考试方式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报考情况等自行确定。

三、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见《内蒙古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

四、   报名初试

(一)考生报名

416-422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信息提交材料并缴纳报名费。完成报名缴费后,考生按学院要求,将纸质版材料邮寄给学院,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以“2021年报考学院-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学生姓名”命名,发送到学院指定电子邮箱(yanjiusheng5026@163.com)。

(二)准考资格审核

包括报考条件检查、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选拔两部分。

423-428日,学院根据国家文件和招生简章等认真检查考生报考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招考录取资格。

对于通过报考条件检查的考生,学院考试小组将深入考查考生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综合比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能力,要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落实导师主办责任,择优选拔进入考试的考生名单。

准考资格审查细则: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优先考虑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和专业知识扎实的考生。

1)优先考虑本硕专业与应用经济学一致的优秀考生;

2)优先考虑发表过被报考专业广泛认可的学术著作、论文的优秀考生;

3)优先考虑具有良好教育和学术背景的优秀考生;

4)优先考虑具有崇高学术志向的、学科特色突出和专业知识扎实的优秀考生。

3.英语水平应达到硕士学位毕业水平的要求,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大学英语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托福(TOEFL)成绩达到72分;或雅思(IELTS)成绩达到5.5分;或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本科以上学位;或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或专业英语八级;或在英语国家有连续12个月以上的留学经历。

通过准考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下载准考证。未能通过准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予准考,所交报名费将在本年度博士招考结束后通过研招网统一退费。

(三)确定准考考生名单

429日前,学院确定并公示准考考生名单,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初试

515-516日进行初试。初试考试科目三门(外语和两门专业课),统一笔试,分专业考试科目见《内蒙古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每门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长3小时。

五、   复试分数线划线原则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统一划定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学院不再单独划线。

六、   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内蒙古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认真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与材料审核,确认考生资格,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七、   复试具体程序及相关内容的通报

学院向所有导师通报各专业及对应导师的报考人数和名单、考生的初试情况、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人数和名单、招生名额分配等基本情况。学院将复试的时间、地点、程序以及相关要求及时通知考生。

八、   复试时间、形式、程序及要求

(一)复试时间:2021527

(二)复试形式:网络复试

(三)复试程序及要求:详见《经济管理学院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络复试细则》

九、   复试内容和范围

为提高复试工作的有效性,按照教育部要求和我校学科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二)综合能力面试

主要采用问答形式,注重考核如下方面:

1.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2.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成果与发展潜力。

3.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

4.研究兴趣、在大学本(专)科及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研究方向等。

5.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取和理解以及口头交际的能力。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测试10分),60分为学校基本合格线,学院将划定不低于学校规定的合格线。面试采用网络形式进行,复试小组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小组秘书现场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视频监控资料和录音录像等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十、   复试结果的使用和相关事项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能力面试有任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报考普通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考导师名下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公布的招生名额分配要求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复试成绩由学院统一通知考生本人。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300分,折合为百分制)×5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50%

学院按照排序拟录取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答复考生质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一、      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在开学后组织体检工作。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已报到的取消录取入学资格。

十二、      复试的监督和信息公开

按照《内蒙古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执行。

十三、      本办法由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十四、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1425